社區服務-第二十一屆「板橋我家」國中、國小繪畫比賽徵畫辦法
國際扶輪3490地區 板橋南區扶輪社
[板橋我家]第二十一屆徵畫辦法
一、宗 旨:本社為鼓勵兒童、青少年創作,陶冶優良文藝氣質暨提昇學生美術素養,特舉辦此徵畫活動。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國際扶輪社中華民國總社新北市板橋南區扶輪社
財團法人創意文教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板橋環球購物中心
五、徵畫主題:鄉土風情、景物或自由創作皆可。
六、實施辦法:
(一)對 象:新北市板橋、土城區各公私立國中、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二)規 格:四開圖畫紙,繪畫材料不拘。
(三)收 件:時 間: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止,逾期不再受理(以郵戳為主)。
地 點:板橋南區扶輪社辦事處 (板橋區四川路二段十六巷八號十一樓)
電 話:(02)89662256
(四)評 審:聘請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美術系教授擔任評審委員。
七、參賽獎勵:
(一) 國中、國小各年級前三名優勝者發給獎狀及獎學金。
第一名獎金 二千元
第二名獎金 一千五百元
第三名獎金 一千元
(二) 各年級前三名優勝者之指導老師發給指導獎金(六百元)或等值禮券,惟每位指導老師最高以領取指導獎金名額3位為限。
(三) 各年級佳作(數名)發給獎狀及精美獎品。
(四) 針對第一、二、三名及佳作之得獎作品,於頒獎前假板橋環球購物中心舉辦公開展覽。
(五) 針對第一、二、三名及佳作之得獎作品,經得獎學生同意得進行公開義賣,義賣金額第一名六千元,第二名四千元,第三名三千元,佳作二千元,其義賣金額全數以得獎學生名義捐贈至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板橋分院,並於頒獎典禮公開由得獎學生致贈該基金會。
八、評審辦法:
(一) 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三個階段。
(二)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先就報名表資料完整性、身份及作品規格是否符合規定進行篩選。
(三) 複審及決審:聘請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美術系教授組成評審小組,依據公平、公正原則,評定得獎作品。
九、得獎名單公告:
得獎名單於中華民國112年 11月10日前公告於板橋南區扶輪社網站及寄發領獎通知單。
十、頒獎: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2月24日(星期日)上午九點
(二) 地點:新北市政府大樓507會議室
(三) 邀請各年級得獎者及指導老師蒞臨,公開舉行頒獎及義賣所得捐贈。
十一、參加須知:
(一)應徵作品應由兒童、青少年學生本人自由創造,不可抄襲或由成人代筆,每位同學參賽作品以乙件為限。
(二)對於應徵作品之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三)應徵作品之主辦單位有展覽、印製畫冊及扶輪社海報及刊物等使用權。
(四)每件應徵之作品應依所附[作品標籤]詳填資料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如集中彙送時請同時填具所附之『送件清冊』隨件寄達或直接送板橋南區扶輪社辦事處收件處以利作業。
※附註:作品標籤或送件清冊之表格,可另紙影印或自填。
板橋南區扶輪社 電話:(02)8966-2256
陳小姐 板橋區四川路二段十六巷八號十一樓